8月26日,國家醫保局正式向社會公布「關于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」。意見擬規定普通門診費用醫保能够報銷,報銷比例從50%起步。同時,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計入辦法也有變,醫保單位繳費部分不再計入個人賬戶,全体計入統籌基金。
這次改革的核心舉措有3項:
●设立門診共濟保险機制,報銷比例從50%。把門診小病、見病納入醫保統籌基金支付范圍。這是一項新增的醫保待遇。按照征求意見稿的規定,在門診開展的一些手術,納入統籌基金的報銷范圍,參照住院報銷管理。在門診慢特病保障機制的基礎上,有條件的位置擴大慢特病的保障。
●醫保個人賬戶的計入辦法將有變化。過去醫保個人繳費的2%和單位繳費的30%計入個人賬戶。改革后,單位繳費部门放到醫保統籌基金,不再劃入個人賬戶,而個人繳費的部门仍然計入個人賬戶。
●個人賬戶的运用范圍擴大了。之前個人賬戶的資金是基本醫保的一部分,執行基本醫保基金的規定。原來只能付出職工本人的醫療費用,改革后,擴大到可以支付職工夫妇、父母、子女的費用;過去只能付出定點醫療機構的費用,改革后擴大可支出在藥店購買藥品、醫療耗材、小型醫療器械的費用;同時將搜求用于鸳侣、怙恃、儿女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的個人繳費。
國家醫療保障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長樊衛東介紹,改革后,不僅醫保待遇不會減,同時不增补個人繳費。“我們提高門診保护程度,是通過優化個人賬戶的結構,增強做大統籌基金,擴大基金的保护范圍,把門診小病納入保护范圍。讓老百姓對身邊的醫療服務放心、滿意。”樊衛東說。
對于改革前醫保個人賬戶的積累資金,樊衛東解釋,改革前個人賬戶積累的資金歸個人所有。在运用上,執行什么政策,執行什么政策。“的那部门不作改變;改革不是個人賬戶存廢的問題。”
|